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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浩宇「罷」有應得,黃捷呢?


  •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被罷免,就是在選罷法胡修一通後,最新發生的事
  • 市議員以少票數當選,卻必須用四倍數票罷免,完全不合理
  • 「合理」兩個字,在臺灣的政治字典裡,排序太後面,遠遠不及政黨鬥爭和藍綠好惡
  • 不論罷韓或罷王,都可以視為公民對他們厭惡的、不負責任的政治人物的懲罰
  • 非簡單「報復」可以總結,沒有被罷免的條件,即使降低門檻都未必跨過同意的關卡
  • 原文網址:https://www.storm.mg/article/33998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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